Discuz! Board

 找回密碼
 立即註冊
搜索
熱搜: 活動 交友 discuz
查看: 1510|回復: 5

三論消氏的提名委員會的具體方法

[複製鏈接]
發表於 2013-5-23 14:37:00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轉貼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[風也蕭蕭] 解釋我的方案 22-05-2013
蕭若元

我看見還是有些人還是不明白的。其實我已經講了很多次,怎樣叫做先有候選人? 其實就是這樣。

假如余若薇想做特首,找了市民簽署提名。若提名委員會是1200人,成為候選人之後,每一個候選人找1200個人做一個提名名單,好像有支持余若薇名單、支持梁振英名單等。之後全香港選民就一齊選提名委員,假如余若薇名單有10%得票,那名單的10%,即120人成為了提名委員。

候選人的提名委員達到一定的比例,就可以成為進一步的候選人,就可以給全港300萬選民直接投票。法律還可以規定提名委員必須提名自己名單的候選人,像余若薇名單的委員一定要投回余若薇,不可轉投其他人。

這是借用了美國選舉方法,而是有提名委員會。我不明白這個方案怎樣可以操控。

另外,有人話反正共產黨都不會准許。為何不叫價高一點呢?其實我都可以話爭取世界大同,如果中共不把那3萬億美金的資產賠給香港人,中共不把過去的領袖人來香港給人公審,我就寸步不讓,絕不妥協。這樣的叫價,誰人夠我叫得高呢?


1017
6001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7-4 14:33:18 | 顯示全部樓層
三論消氏的提名委員會的具體方法
----講了很多次,不等於講得清楚


消氏Po文解釋他的「選出提委會」方案,難得。他說:「我看見還是有些人還是不明白的」,相信除了和他格緊劍的郁人之外,還有我吧(相信踩場亦係睇咗我的貼文而發炮)。都好,消氏肯進一步elaborate,證明他是認真的---even在討論層次---大家研究下。

「講了很多次」,不等於講得清楚。我想,原因可能是,未諗得清楚。反之,我《再論消氏的提名委員會的具體方法》一文(#46),質疑得好清楚。今次(第三次)我又發現消氏一些前文(蕭析)未提及的,我只能怪自己理解力差。比如,第二輪選舉原來不是由320萬選民,是由1200提委---但顯然仍是拖牛上樹,治絲益棼。以下再來一次解拆「消氏的提名委員會的具體方法」:

(1)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7-4 14:33:50 | 顯示全部樓層
---想選提名委員抑或想舉出特首候選人?

◎前提,純討論。以及,假定用全民320萬選民選出提委會。
◎消氏方案行不通的地方分原則上(不通)和技術上(不通)。同時,我發覺消氏的算術實在麻麻。
◎原則上(不通)方面,前文講過,你究竟想選出(select & vote)提名委員抑或想舉出特首候選人?這明明是「選出提委會」方案,消氏將特首候選人拉入來,令人百思不得其解。我前文質疑:
『基本邏輯不通!邊有特首候選人(名單)組成提委會的?邊有自己提名自己的?邊有參賽者選返自己做評判團又選返自己做勝利者的?』(#47)

消氏當聽唔到,咁點叫elaborate?我知,消氏想用候選人帶出提名委員的權威性(what ever),但三尺孩童都知道這是自相矛盾的。消氏仲話全世界頭20名民主國家都用這個方法,令人夠嗆的。

第二個原則上(不通),撇除中共factor不論,參選人/候選人自己都唔制啦,醜唔醜D呀?第三個原則上(不通),你第一步已叫全民選候選人(組提委),又何必再除褲放屁去組提委>>提名候選人>>普選?

(2)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7-4 14:34:13 | 顯示全部樓層
----拆局:算術不成

解拆「消氏的提名委員會的具體方法」:

●步驟(1)---(所謂)候選人(余若薇)想做特首,找了市民簽署提名….。
拆局:首先,候選人的提法是錯誤的,應叫參選人。消氏無講參選人去邊到報名,假定競選辦,有冇資格限制?假如無,理論上會超過50組至N組參選人。消氏第一二次都冇講「找市民簽署提名」---市民簽署提名是「選出提委會」B方案---他第一二次都講:「320萬人選余若薇(1200人)名單」…。
#這裡跟返消氏第一二次講法,唔係會亂。(但證明消氏未諗得周詳)


●步驟(2)--- 若提名委員會是1200人,成為候選人之後,每一個候選人找1200個人做一個提名名單,好像有支持余若薇名單、支持梁振英名單等。….
●步驟(3)---全香港選民就一齊選提名委員…
●步驟(4)---假如余若薇名單有10%得票,那名單的10%,即120人成為了提名委員。…
拆局:我的天呀,我初以為「余若薇(1200人)名單」是「余若薇團隊共1200人去競選那1200提委席位」,但消氏顯然不是這樣想。「做一個提名名單」,是什麽意思?---我幾乎猜度不出。(大慨是「組成一張競選提委候選人名單」,是某一組提委候選人。我唔明消氏點解要定1200人。前文我定150至1200人以上)

消氏一係講咗或諗咗,一係冇學過算術,「每一個候選人找1200個人做一個提名名單」,假如50組(特首)候選人就有6萬個提委候選人,叫320萬人點選?點印選單?ok,就叫選民淨選候選人本人(綑挷式)好了,叫6萬個人以選票比例分佔那1200席正式提委好了。那請問6萬個提委候選人事先要不要由競選辦審查資格?喂,將來呢D人提名特首的,要D乜資格?那豈不是又陷於如何選擇的難關?---參選人/候選人大哂?可自選1200人?假如一一做哂,請問工作成本要多大呢?更莫說「每一個候選人找1200個人…」,利益沖突到暈了(原則性),消氏諗乜嘢?(消氏假如仿用美國選舉人方法,那是張飛打岳飛)

(3)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7-4 14:35:56 | 顯示全部樓層
---無諗到或無講到

●步驟(5)-- 候選人的提名委員達到一定的比例,就可以成為進一步的候選人,就可以給全港300萬選民直接投票。法律還可以規定提名委員必須提名自己名單的候選人,像余若薇名單的委員一定要投回余若薇,不可轉投其他人….

拆局:此即是消氏第一二次所說的第二輪投票吧,這一次(第三次)變咗含糊其詞(可能俾我踢過),而且不再提比例代表制一詞。"候選人的提名委員達到一定的比例,就可以成為進一步的候選人"呢一句語焉不詳,唔知噏乜,是候選人自己擁有的比例提名委員?抑或指八分之一或六分之一入閘提名數目?

可以說,消氏的諗法是不通的,說法也是不通的。消氏方案的基本缺陷係無諗到(或無講到)最初參選人(他叫候選人)有多少人(我預50組)。經全民投票,組成提委會後,消氏無諗到(或無講到)第一輪參選人(候選人)應該有多少人,因為佢始終將「選提委」同「舉候選人」兩個程序/步驟混淆。

余若薇組得10%票得120席提委,但仲係要定出八分一或六分一(舉候選人)呢個定法至得,消氏一句無提。佢鬧搞的地方是連表達都失敗,我第三次至聽得明(當然也是我蠢)。他的所謂第二輪投票原來指「組成提委會後,提委舉多少候選人入閘」。但關鍵不是「法律還可以規定提名委員必須提名自己名單的候選人,像余若薇名單的委員一定要投回余若薇,不可轉投其他人」....,關鍵還是八分一或六分一。

(4)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7-4 14:36:41 | 顯示全部樓層
---又講仿用美國選舉人制度

●步驟(5)-- 這是借用了美國選舉方法,而是有提名委員會。我不明白這個方案怎樣可以操控。

拆局:天呀,消氏仲用美國選舉人制度來比較(又不明講,不夠磊落)!我於此制度寫了幾萬字,消氏頑固如昔,乜honest都無用。再講一次,香港「選出提委會」是提名階段/程序(我叫篩選階段),美國選舉人制度是選舉/普選階段/程序,兩者不能類比。到此,我才明白消氏最初(第一次)強調「全民選出提委會」方案要用比例代表+美國選舉人制度的意思,但錯哂。

又,美國沒有官設提名委員會的。重點不是操控---中共根本不會聽你的。Besides,民主國家選舉的操控是上層利益交換,下層有賄選。假如有操控,是第一步上層利益集團的「揀卒」(美國都係)。香港的提名委員會,則是官方(中央)的政治操控。


Btw,想將方案說得清楚或想得清楚,叫于飛或肥亨利(假定此二人為頭馬)寫出來看看吧。如可能,順便反駁我一下,我未必全對。

(5)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Archiver|手機版|小黑屋|Comsenz Inc.

GMT+8, 2025-11-16 12:01 , Processed in 0.060928 second(s), 14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