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戴書生係信報首篇佔中文章《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》仍未提以法達義的字眼,也沒提法治,只強調公民抗命。By common sense,公民抗命是違犯法律的,而反惡法主觀上被認為是秉持了公義,但如何同時維持法治原則,是一個爭議性問題。法律不公正(義),用違犯法律的行動去推翻它,一是革命,先推翻法統,這是政治底。二是(假如)堅持法治精神,公民抗命但不反抗不破壞社會秩序,逼使到當權者讓步,比方,逼使到郁動「真普選」,但終回歸立會+終院+人大程序,這才叫維護法治精神。目前雙非也是這種博弈形勢(中Vs.港),俱是在法治情景中(法律至上,起碼程序上)。個人不守法和集眾破壞社會秩序是兩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