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解話《雄才偉略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n》舊到無可再舊?因為法庭片早已去到Hostile Witness的經常描寫,控方的未必是敵意證人,辯方的亦未必唔會整死你,我睇過多套辯方律師想整死自己的客户的戲。至於妻子一定不會指証自己老公,真是開玩笑(消氏話犯法,是開玩笑加三番)。現今(美國)夫婦有多少個不會是對方的敵意證人?美國離婚率=41%,世界第一名。就算冇離婚,肯死心塌地愛自己老公的,恐怕也鳳毛麟角了。
由是,當時與今天的世情已截然不同,比利懷德改篇更早一些的小說的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n(妻子竟然當控方證人?)是過時了 ,假如《雄才偉略》的故事今天遞出來,會俾人笑死的。